安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四季度执行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安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四季度执行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为了更好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将安岳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四季度检察人员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等规定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安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季度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了解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件。其中,10月份填报0件,11月份填报4件,12月份填报3件。无人未填报。现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相关要求,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更有信心,对司法人员更加信任。
编辑: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