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关于开展二三轮车非法安装遮阳遮雨篷(伞)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当前,安岳县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遮雨篷(伞)现象十分突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2025年10月1日起,将在安岳县范围内开展非法安装遮阳遮雨篷(伞)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摩托车、电动车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不得非法加装遮阳遮雨篷(伞)。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销售、维修门店应立即停止安装遮阳遮雨篷(伞)。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依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安装遮阳遮雨篷(伞)的商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及安装的产品、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
三、已安装遮阳遮雨篷(伞)的车主,请于2025年9月20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执法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并予以处罚。对阻(妨)碍执行职务的,将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职人员被查处的,将通报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
四、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带头执行禁止加装、拆除遮阳遮雨篷(伞)的相关规定,同时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
敬请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安岳县公安局
安岳县交通运输局
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安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8日
编辑: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