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都给了,卖家不交房了怎么办?
买卖二手房时,双方已签订合同做好约定,购房款也支付完毕,自然应该“一手交钱,一手交房”。
但是如果卖家迟迟不按约交房,买家该怎么办?
案情介绍
为了小孩可以就读安岳县内小学,在中介方介绍下,李某购买了付某一套位于安岳县岳城街道的房屋,并按约交付了50万元的购房款。
让李某没想到的是,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付某仍不愿意将房屋交出。
李某多次前往理论,因付某家人阻挠,两人无法就交房事宜达成一致。双方各执一词,对立情绪强烈,李某无奈之下将付某诉至安岳法院。
法院调解
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了解到付某无法交房的原因是其家人不同意卖房后,便主动与付某的家人联系,耐心释法明理,明确卖房合同上付某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其家人终于表示愿意协助按约交房。
随后,承办法官向开发商了解付某房屋情况,并督促开发商积极完善相关手续。近日,李某终于完成过户等流程并拿到房屋钥匙。
法官说法
付完款后卖房人拒绝交房的,购房者有权起诉卖家履行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就本案来看,李某可以依法要求付某交付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
(傅余婷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编辑:彭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