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七地“司法+教育”跨域协作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4月7日,安岳县法院、安岳县教体局与重庆市荣昌区、内江市东兴区、内江市市中区、内江市隆昌市、内江市资中县、泸州市泸县等川渝六地法院、教体局(教委)共同签订《建立健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从业禁止跨域协作机制的合作协议》并开展交流座谈,4名全国人大代表、6名重庆市人大代表受邀参加会议。
《协议》明确了川渝两地法院在办理教职员工犯罪案件中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规定的具体规则;规定了在教职员工犯罪案件的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送达裁判文书;明确了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与犯罪教职员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处理、处分和处罚的关系。
座谈会上,安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忠富就安岳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家事辅助人制度、家庭教育“两书一令”、三费一式”计算公式、“1+3+N”抚养费司法确认机制、法院+工会“青柠花开”工作机制等特色亮点工作进行了重点介绍。他表示,安岳法院将与川渝两地法院、教体局携手共进,加强交流、密切配合,共同打造成渝毗邻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合作特色品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川渝两地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所做的大量务实举措,一致认为未成年人保护从来不是一家之事,要克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单打独斗的工作格局,通过搭建跨域平台、建立跨域机制等合作方式实现川渝两地互联互通,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凌颜丽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 记者吴显云)
编辑: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