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部门动态 > 检察专栏 >
“河长+检察长”联合巡河 共护河流生态环境
www.ay.ziyangpeace.gov.cn 】 【 2024-03-15 09:33:52 】 【 来源:安岳县人民检察院 

9.png


  为切实履行“河长”工作职责,3月13日,安岳县石桥河河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也同志组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石桥河流域内的乡镇(街道)负责人,本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公益诉讼部门人员组成综合“巡河组”对石桥河流域进行全面“巡河”。


10.png


  “巡河组”实地查看了沿河高速路服务区排水、企业排水、学校排水、城镇生活排水、农村生产生活排水情况和流域内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及流域内污水收集、截流、处理、排放情况。胡也检察长现场查看并听取乡镇(街道)的情况介绍,与相关职能部门商量具体的解决方案并提出相关要求。


  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充分履行河流治理主体责任,履职尽责,主要抓好水资源保护、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督指导,指导提升污水处理水平,强化种植养殖业防污治污培训,争取农业种植养殖环保项目,排查维修污水排放管网,强化河流治理的日常监督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公益诉讼部门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公益诉讼监督力度,针对河流域沿岸雨污合流、污水直排、超标排放、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深入调查,摸排收集污染河流水体线索,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水污染防治职责,助力石桥河流域水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编辑:彭嘉豪
安岳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