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岳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双龙街乡联合调解了一场因土地占用导致的积压矛盾纠纷。
矛盾起因
2014年初,安岳县双龙街乡村民刘某甲修建住房,占用亲兄弟刘某乙土地。2016年,在并未进行土地兑换协商的情况下,刘某甲修建院坝和入户路又占用刘某乙土地,造成刘某乙不满。
2018年刘某甲对入户路和院坝进行硬化,遭到刘某乙一家阻拦,双方矛盾升级。
2020年刘某甲继续对入户路和院坝进行硬化,再次遭到刘某乙一家阻拦,经乡村两级委员会的协调,双方达成土地调换协议。
然而,刘某甲在调换土地上继续种植农作物,造成刘某乙严重不满,刘某乙要求刘某甲将住房占用地、入户路占用地和院坝占用地全部恢复原样,但因住房户、院坝、入户路已建设完成,恢复难度大,双方未达成一致。
2023年11月,刘某乙再次要求将土地恢复原样,双方矛盾再次升级。鉴于双龙街乡已对该矛盾调解多次,但双方达成协议后又毁约,因此双龙街乡主动对接协调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共同调解历史积压矛盾。
调解过程
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第一时间与双龙街乡、村两委及周边邻里了解情况,针对事件展开分析研判,仔细梳理,制定调解方案,细化调解措施。
调解员对案件事实进行解读,从法律角度开展专业性分析,从人际关系角度阐述纠纷弊端,同时充分了解双方真实意愿、征求双方意见,从“法、情、理”三个角度开展调解。
调解结果
经过两个小时的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约定正常履行土地调换协议,并清除原有土地上附着物,在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双龙街乡和村两委的见证下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将矛盾解纷化解在基层,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邻里关系为羁绊,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法治宣传普及在日常,把解决人民需求作为首要责任,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