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交警提醒:车辆转弯莫占道 减速靠右保安全
2024年7月29日19时许,杨某军驾驶川M8***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安岳县博柠街处左转弯时,车辆越过道路中心线与迎面驶来石某华驾驶搭载邓某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邓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安岳交警依法认定:杨某军驾驶车辆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石某华、邓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车辆请各行其道,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驾乘摩托车一定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编辑:彭嘉豪